9月23日,武汉市住房确保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不道德的通报,该通报共5项内容,目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真诚长胜的市场环境。违规开发商不会面对停止网签等严苛惩处。
对于不少购房者关心的限售问题,通报未提到,具体内容如下:一、在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约、招揽会员、出售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缴纳购房定金、预约款等费用。二、在获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不应重复使用公开发表全部定售房源,在销售现场显眼方位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审批销售工程进度掌控表格,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黑市房源。三、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拒绝购房人重复使用缴付,或采行重复使用缴付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接受购房人长时间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四、购房人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应拥有与重复使用缴付或其他缴付方式自由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少容许条件或附加条件,保证公平自由选择房源。五、研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应按照我市住房出租汽车政策的涉及拒绝,在网签备案系统展开购房资格核查。
不得将购房人自行获取涉及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通报同时提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存在以上违规销售不道德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刻排查,逼不排查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列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审批。
在排查已完成前将停止项目网上签下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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